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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度综合档案归档的通知

部门:档案馆 发布时间:2024-04-09 浏览: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为做好2023年度立卷归档工作,确保学校各类档案材料完整、及时、有序进馆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(一)各立卷归档单位在2023年度形成的综合性档案材料

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,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、资料、照片、声像、实物、电子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材料。

(二)2023年度毕业研究生(博士、硕士)教学档案

归档内容如下:1.研究生录取登记表;2.学籍卡;3.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;4.中期考核表;5.开题报告;6.学位申请书;7.成绩单;8.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;9.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;10.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;11.授予学位决定;12.申请学位信息表;13.教学实践考核表;14.毕业生登记表;15.学位论文。

二、归档时间

综合性档案材料归档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;

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。

三、归档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根据职能和业务开展情况,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《立卷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并依此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材料。

(二)归档文件须为原件,有落款时间、单位、公章等重要信息,并配有学校收、发文处理签。

(三)带附件的文件,正文和附件须齐全完整。

(四)各立卷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如有调整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做好备案工作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档案馆收集指导室(图书馆西附楼二层2007室)

电话:029-85310257,029-85310597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档案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4月9日